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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06级学生签订《委托银行扣款协议》和核对姓名、身份证号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4-23 来源:城市建设学院 阅读次数: 【字体:

  2006年进校的学生,我们在招生期间为每一位同学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即“招银校园一卡通”),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给了学生,这张银行卡将作为同学们今后用来办理批扣款缴费的缴费银行卡。为做好下学年学费收缴工作,2006级同学需要签订《委托银行扣款协议》。目前,2006级同学中,有部分同学没有指定银行的银行卡,也有部分同学原来学校寄发的银行卡已丢失,我们将在5月份为这部分同学集中办理银行卡,在集中办卡的过程中,要求向银行提供办卡人准确无误的身份证号和姓名,为此,我们要求同学对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一次核对。为简化手续,我们将核对姓名和身份证号与签订《委托银行扣款协议》两项工作合并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财务处将于今天将打印好的《委托银行扣款协议》及所附名单发到06级辅导员手上,要求每一位同学在《委托银行扣款协议》所附名单上签名。2、原已办卡的同学,名单上列出了卡号,请确认卡号与自己手头持有的卡号是否一致。如果原卡已经丢失或者卡号不一致,请在备注栏注明。3、原来没有办卡或原卡丢失的同学,请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号,如果姓名或身份证号有误,请在备注栏内注明正确的姓名或身份证号,名单上没有打印身份证号的,请在身份证号栏内填写正确的身份证号。姓名以身份证上的姓名为准。如果以错误的身份证号和姓名办理了银行卡,会给以后的用卡带来麻烦,所以同学们务必认真核对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4、学校目前委托扣款的银行是华夏银行和招商银行,本次对无卡的同学集中办理的是招商银行的一卡通银行卡。如果同学已有“指定银行的银行卡”,请在备注中注明银行名称和卡号,我们将不再为同学办理新卡,并以此登记的银行卡作为以后以批扣款方式缴纳学费的银行卡。“指定银行的银行卡”是指在武汉市内办理的华夏银行卡或招商银行一卡通卡,并且开卡人姓名为同学本人姓名。只有“指定银行的银行卡”才可以进行批扣款缴费。5、有关采用银行批扣款方式缴纳学费方面的知识,同学们可以查看学校价格服务进校园网站的相关介绍。特别提醒同学们,一定要重新设定自己缴费银行卡的密码并妥善保管好银行卡,学校在委托银行扣款时不需要知道银行卡密码。6、完成姓名和身份证号核对并已签名的《委托银行扣款协议》,由班级辅导员签名认可后,于5月10日前交回财务处。咨询电话:5010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