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办发〔2015〕13号(关于2016年寒假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11 来源:城市建设学院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全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安排,现将2016年寒假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时间为2016年1月16日~2月28日,2月29日报到注册,3月1日正式上课。
教职工轮休时间为1月19日~2月28日,2月29日恢复正常上班。在放假后的1月19日、20日,各单位必须有专人值班,认真完成期末各项工作,确保放假前各项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二、各教学单位完成期末阅卷、统分、成绩登录和成绩单寄送等全部工作后方能正式放假。
三、放假前,学校对食堂、实验室、教学楼、图书馆等重点单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认真全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采取措施关心师生生活,确保全校师生过一个平安、祥和、喜庆的假期。
四、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情况安排轮休及电话值班人员,明确寒假期间工作和安全“三防”的责任人,值班表于1月16日前报保卫处总值班室备案,值班期间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向总值班室报告(电话88426066)。
五、假期班车发车时间及地点,由总务处依照此通知合理安排并另行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