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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本科生专业技能测试与专业基础技能测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24 来源:城市建设学院 阅读次数: 【字体:

 

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落实本科学生专业技能测试工作和专业基础技能测试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本科学生专业(基础)技能测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校教〔201285号)的规定,学校拟开展2015-2016学年度本科生专业技能测试与专业基础技能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制订的《本科生专业技能测试办法》、《本科生学科专业基础实验实训技能测试办法》的要求,负责技能测试的具体组织工作:学生所在院(系)负责大四学生的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电工电子教学基地、基础科学部负责全校工科二年级学生的专业基础技能测试工作。

二、时间安排

专业技能测试工作安排在2015-2016-1学期内进行,具体时间由各专业根据本专业的实际情况安排后,报教务处备查。

专业基础技能测试工作时间安排由电工电子教学基地、基础科学部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教学安排情况确定后报教务处备案。

三、具体要求

1.测试项目由各组织单位根据本单位制订的技能测试工作办法中涵盖的项目随机抽签确定,建议各教学单位在测试中适当增加一些新的测试内容。

2.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的学生抽取比例为10%-20%,具体抽取比例、参与测试的学生名单由学校教务处随机抽取,并提前2个工作日将抽取结果反馈给各院系。

专业基础技能测试工作的学生抽取比例为10%-15%,具体学生名单由学校教务处随机抽取,并提前2个工作日转交给各相关学生所在院(系)。学生所在院(系)应配合电工电子教学基地、基础科学部搞好参加技能测试的学生管理工作,保证参加测试学生的出勤率。

各院(系)应在学生中广泛宣传技能测试工作的意义与作用,鼓励广大学生自愿报名。各院(系)应提前一周将自愿报名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以便学校确定抽查名单。

3. 2015年11月30前,由各单位制定具体可行的《测试工作安排》(纸质版一式两份,与电子版同时上报),并报学校教务处(行政楼206室,联系人童丽琴,联系电话88426183)、教学顾问委员会备查。《测试工作安排》应包含测试时间、测试地点、测试项目等内容。

4.测试完成后一周内,各组织单位应及时将测试结果、测试工作小结报教务处备案。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测试工作。

                                                         教务处

                                                                                                    2015.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