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请第四批校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13 来源:城市建设学院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科学研究,加强学科专业建设,经学校批准,决定启动第四批校科研基金项目申请,请各单位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一、校科研基金立项的指导思想和立项原则
1.坚持按各单位、各专业科研发展规划所确定的方向申报项目,要求科研项目与学科建设和科研主攻方向相衔接。
2.坚持以应用型科研项目为主,围绕上水平、出成果、出效益、促教学开展研究。
二、项目申报及立项说明
1.申报项目组必须有学术带头人,有科研团队。
2.科研基金面向全校,公平竞争,择优立项,保证重点。每个专业限报1项,少数没有专业的教学单位可择优报1-2项。已获得学校资助还未结题的老师不得重复申请,对完成较好、促进了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出了成果并顺利升级的项目再次申请时给予优先资助。
4.立项程序:各单位组织教师认真调研、论证,组织研究队伍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写《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通过后,各单位学术委员会集中评审、按照限额推荐,于2015年元月8日之前交至科技处,由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答辩评审,评审通过后,报学校批准立项。
附件:《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
科学技术处
20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