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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3-23 来源:城市建设学院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精神,今年清明节学校放假和公休的时间定为4月3日至5日,共3天。
4月2日(星期六)调到4月4日(星期一),4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5日清明节(星期二)为法定节假日,全校停课。4月2日(星期六)上班。
请各教学单位关注教务处停调课安排。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