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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学院 2022~2023学年度实验室开放工作考核方案

发布时间:2022-11-08 来源:城市建设学院 阅读次数: 【字体:

为鼓励和支持师生有效利用实验室资源积极开展实验教学和科研活动,学院每学期会面向全校学生开放部分实验室,并设置一定考核及奖励机制。

一、考核范围及对象

1. 考核范围

依据2022~2023学年度实验室开放工作计划方案,指导教师按照年度计划方案填写《城市建设学院开放性实验项目申报表》并评审通过的开放性实验项目。

2. 考核对象

2022~2023学年度已填报《武昌首义学院开放实验项目汇总表》开放性实验项目负责人、参与实验学生、相关实验室值守人员。

二、开放项目考核要求

1.开放性实验项目学时考核要求

① 原则上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实验教学指导教师及实验员可申请开放性实验项目,每学期每位指导教师可申请多个开放性实验项目。

② 每个开放性实验项目学时按偶数计算,开放实验学时分为指导教师开放性实验指导学时和学生开放性实验学时,申报教师应根据实验项目的教学要求合理安排学时。

③ 开放性实验项目应严格执行项目考核办法,指导学时由授课教师依据实验安排明确学时安排,原则上每学期每位指导教师总指导学时不超过32学时(包含多个项目);学生据实考勤,认真填报《武昌首义学院实验室开放登记册》,为实验室开放学时依据。

④实验员值守参考设备处相关规定,结合实验指导和实验室管理,将实验室人员开放工作进行人时数量化。原则上每学期每位实验员值守不超过5400人学时。

开放人时数=开放实验课时×学生人数×实验室K值

注:开放实验课时包含教师指导课时和学生开放课时;学生人数指实际实验人数;实验室K值(难度系数),指根据实验室类别、实验准备时间及难易程度,取值设0.5、0.8、1、1.2四档(具体见实验室K值表)。

 

2.开放性实验项目成果考核要求

指导教师填写《城市建设学院学院开放实验项目成果汇总表》(附件3-1),每学年完成下列1项即视为考核合格;完成2项(含)以上,或到账金额超过要求,将按照完成情况给予相应表彰和奖励:

1.发表高水平科研或教研论文1篇(含)以上;

2.指导学生荣获学科竞赛国家级二等奖1项(含)以上;

3.取得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3人次(含)以上;

4.完成申报、获批双创项目1项(含)以上;

5.出版教材(或学术专著)1项(含)以上,并具备较好的推广价值;

6.申报、获批国家发明专利1项(含)以上;

7.获批教育部协同育人项目1项(含)以上,并完成研究经费到账2万元(含)以上;

8.申报国家级、省厅级纵向科研项目1项(含)以上,到账经费不低于2万元;

9.承接横向课题1项(含)以上,到账经费不低于5万元。

三、开放项目奖励机制

1.学生考核奖励机制

学生参与开放实验项目的成绩,根据实验的最终成果(实物、论文或总结报告等)和指导教师的评价作为评定依据。由项目负责人进行考核及奖励,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相应的学分。

2.开放性项目考核奖励机制

① 指导学时以4学时为单位,每人每学期共计不超过32学时,特殊情况可达48学时。

② 值守人时数以480人学时为单位,每人每学期共计不超过5400人学时。

③ 项目考核合格,达到成果考核要求1-4条,每项可获初级额外奖励;达到成果考核要求5-9条款(含核心论文),每项可获中级额外奖励;高级额外奖励须自行申请,经相关领导评定;多项奖励可叠加,上不封顶。

3.开放性项目表彰机制

     对于认真完成考核要求,优秀开放性实验项目的负责人及参与师生予以证书表彰。

 

城市建设学院

2022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