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拟申报项目2023年度国家级项目申报计划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5 来源:城市建设学院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各学院:
根据学校对国家自科、社科基金以及其他国家级项目申报的动员及部署,请各学院尽快做好本单位的计划安排,请在12月10日之前将本学院拟申报国家级项目的计划安排报科技处,包括本学院拟申报国家级项目的清单、工作计划及措施,以及拟申报教师个人的申报方案。
1、本学院拟申报国家级项目的清单
学院名称 |
专职教师人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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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副教授人数 |
人 |
专职博士教师人数 |
人 |
拟申报国家自科/社科人数及其他国家级项目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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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报人姓名 |
职称 |
学历/学位 |
研究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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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学院拟申报国家级项目工作计划及措施参考提纲(不低于500字):
(1)工作计划;
(2)推进措施;
(3)需要学校提供的支持。
3.拟申报国家级项目的老师申报方案参考提纲
(1)拟申报项目负责人申报选题或方向及选题依据;
(2)拟申报项目负责人具有前期研究基础;
(3)拟申报项目负责人申报方案(其中,有评委反馈意见的结合评委意见谈申报改进方案);
(4)需要学校、学院提供的支持。
备注:老师个人的申报方案是在学院初步确定申报人选后,由每位确定的申报人撰写,请以学院为单位收集,作为附件报送科技处。
4.国家级项目申报工作安排表
时间 |
具体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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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
提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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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申报动员) |
2022年12月初 |
1.学校召开2022年国家基金申报工作总结及2023年申报动员会 |
12月10日前各学院向科技处提交: |
第二阶段(校内外专家论证) |
2022年12月10-30日 |
各学院组织专家,针对申报书选题等开展第一轮论证: |
12月30日前各学院向科技处提交第一轮论证情况表 |
第三阶段(校外专家评审) |
2023年1月1日-2月17日 |
学校科技处和各学院组织联系校外专家,开展第二轮论证: |
2月18日前各学院向科技处提交第二轮论证情况表 |
第四阶段(指导评审) |
2023年2月18-28日 |
科技处组织专家进行指导、评审,开展第三轮论证 |
2月20日各学院向科技处提交: |
第五阶段(形式审查) |
2023年3月1-8日 |
科技处组织相关人员对全校基金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申请人根据审查结果修改申请书。 |
3月10日各学院向科技处提交: |
2023年3月8-10日 |
科技处负责形式审查的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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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阶段(审核提交) |
2023年3月10-15日 |
科技处负责基金申请书的在线审核并提交 |
申请人完成在线系统提交 |
从本周开始,请各学院每周五向科技处黄睿老师(QQ:939830319)报送国家基金项目申报简讯。
科技处
2022年12月5日